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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19 財政預算案 - 減輕個人稅務負擔


政府正落實利得稅兩級制。為減輕一般受薪人士的 稅務負擔,我建議由二零一八/一九課稅年度起:

把薪俸稅的稅階由現時四萬五千元擴闊至五萬元,並 由四個稅階增至五個,邊際稅率分別調整為百分之 二、六、十、十四及十七。措施將減輕一百三十四萬 名納稅人的稅務負擔,每年稅收減少四十億九千萬元;

(二) 增加子女基本及額外免稅額,由現時的十萬元增至 十二萬元,將惠及三十三萬五千名納稅人,每年稅收 減少十三億一千萬元;

 (三) 增加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,將惠及約六十萬 七千名納稅人,每年稅收減少約五億八千萬元。我會 作出以下三項調整:

  • 供養六十歲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,由現 時四 萬六千元增加至五萬元。與父母或祖父母 連 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會 按同樣幅度增加;
  • 供養五十五至五十九歲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, 由現時二萬三千元增加至二萬五千元。與父母或 祖父母連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 免稅額會按同樣幅度增加;以及
  • 若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,長者住宿照顧 開 支的扣除上限,會由現時九萬二千元增加至 十萬元。

(四) 為合資格的納稅人設立傷殘人士免稅額,金額與現時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七萬五千元看齊,每年稅收減少約 四億五千萬元。

現時,已婚夫婦兩人均有應課稅入息的人士,如要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,夫婦必須一同申請。建議由二零 一八/一九課稅年度開始放寬有關限制,容許夫婦可自行決定是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,為納稅人提供更大彈性。有關放寬將涉及《稅務條例》的修訂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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